第五章 世界冠军赛特别规则 38 安排/总则 39 比赛日程/技术规则 40 赛道/技术规则 41 邀请、报名和日程/总则 42 抽签/技术规则 43 仲裁委员会和裁判/总则 44 申诉/总则 45 船艇检查 46 奖金 47 颁奖/总则 48 成绩和公告/总则 第六章 ICF海洋皮划艇世界冠军杯大师组特别规则 49 组别/总则 50 年龄组/总则 51 例外/总则 第七章 ICF海洋皮划艇世界杯特别规则 52 世界杯赛事 53 赛事数量 54 组别 55 招标程序 56 监管 57 ICF海洋皮划艇项目代表 第八章 世界排名积分国际赛事 58 世界排名积分国际赛事规则/总则 第九章 世界排名 59 赛事 60 有效积分 附件一 积分体系和得分 附件二 1 申请 2 分配 3 ICF的权利和义务 4 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5 筹备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6 其他皮划艇赛事 第一章 总则 1 定义/总则 在海洋皮划艇竞赛中,运动员在开放水域或公开海洋上的指定路线比赛。赛事使用第二章中定义的船艇。比赛日的一般状况必须是可接受的。重点是,运动员拥有利用挑战性的水域条件转为自身优势的能力。 2 国际比赛/总则 2.1 所有国际赛事应当依据ICF规则进行。由国家协会或其下属协会组织的比赛,如邀请外籍运动员参加,可称为国际性比赛。该类赛事至少需要有一名持有效国际海洋皮划艇竞速项目裁判证书的裁判参加。 2.2 国家和区域性综合运动赛事和锦标赛中的海洋皮划艇竞速赛事应当依据ICF规章制度进行。 2.3 国际级综合运动赛事中的海洋皮划艇竞速赛事的组织和赛程应当由相应的ICF或区域性皮划艇联合会批准。 3 运动员/总则 3.1 只有隶属于ICF国家协会的会员,有权参加国际比赛。 3.2 运动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ICF执裁的国际赛事,但必须获得其所属国家协会的准许。 3.3.1 如在过去三年内参加任何级别国际比赛,运动员需获得ICF和原国家协会的授权才能变更体育国籍。 3.3.2 运动员变更体育国籍的资格条件是必须在最近两年居住在该国家。 3.3.3 变更国籍申请必须在运动员欲参加的比赛前一年的11月30日之前向ICF递交。 3.3.4 对于奥运会,奥林匹克宪章规则将适用于国籍问题。对于有资格参加奥运会和残奥会的运动员,必须在资格赛期间保持其参加的国家的公民身份/国籍。 3.4 在任一公历年内,运动员不得代表两个以上国家协会参加比赛。 3.5 可以作为青年组运动员比赛的第一年是15岁的生日年,最后一年是18岁的生日年。 3.6 可以作为大师组运动员比赛的第一年是该年龄分组中起始年龄的生日年,比如,在35至39岁年龄组别中,他/她可以在35岁生日年开始参赛。 3.7 在SS2中,较年轻的运动员的年龄将决定该队可以参加的组别。 3.8 年龄分组将从35至39岁开始,并以每5年递增分组。 4 比赛级别/总则 冲浪艇比赛可以按以下组别进行: 男子: 单人冲浪艇(SS-1)、双人冲浪艇(SS-2) 女子: 单人冲浪艇(SS-1)、双人冲浪艇(SS-2) 5 国际比赛日程/总则 5.1 在每年的7月1日之前,所有国家协会应向ICF总部和ORC主席提交他们提议的下一年国际比赛计划,以便在ICF日历上公布。 5.2 至晚在9月30日之前作出对赛事日历的修改,之后日历将被视为完成并公布。 第二章 船艇分类和结构规定 6 限制/技术规则 6.1 冲浪艇没有结构限制。 7 商标/总则 7.1 对于在运动员服装和装备上携带任何广告物料的指南应当遵循如下条款: 禁止烟草和烈酒广告。 ICF和国家协会组织ICF活动不应有任何独家赞助广告。 参加世界和洲际锦标赛的国家协会应当有统一的广告设计来识别赞助商。 所有广告物料的放置应不影响运动员的身份识别,并且不影响比赛的结果。 所有广告物料的使用应当遵守IOC运动员准则和ICF资格规则。任何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船艇、配件、衣物,在比赛期间禁止使用。 团队负责自己的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