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彩票”山东省第十届 全民健身运动会龙舟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体育总会 二、责任单位 山东省龙舟运动协会 三、承办单位 潍坊市体育局、潍坊市体育总会、奎文区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潍坊市文化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潍坊市龙舟运动协会 五、参加单位 各市体育(教育和体育)局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16日--17日 潍坊白浪河湿地公园鸢都湖景区 七、竞赛项目 男子组12人龙舟: 直道赛:200 米、500 米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参赛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检录。 (二)参赛运动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游泳200米以上能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60万元,对未按规定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担负全部责任。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训练和比赛,如不着救生衣参赛队需由领队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安全责任书,对未按规定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担负全部责任。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版的《龙舟竞赛规则》 (二)报项规定:每支队伍须报200 米、500 米两个项目。 (三)比赛龙舟为小龙舟,比赛龙舟、划浆、舵及救生器材由承办单位提供。各队可自带划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采用固定式舵。 (四)比赛只采用坐姿,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各队可自带救生衣,颜色、款式必须一致)。 (五)各参赛队比赛服装须统一。 (六)比赛方式及抽签:比赛设4条赛道,采取预赛、决赛的方式进行;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决赛分组抽签在比赛场地检录处进行。 (七)各参赛队自备直角三角形队旗一面。队旗高1—1.2米、宽2—2.4 米,颜色不限,旗上印有xxxx 龙舟队;旗杆由承办单位统一提供。 (八)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将重新安排比赛事宜,具体以通知为准。 十、参加办法 (一)各市限报1支队伍,各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划手10人、鼓手1人、舵手1人、替补队员2人。(划手、舵手均为男运动员)。 (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 月8日 17 点前,本次比赛限报16支参赛队伍,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报满为止。 所有报名队员的有效证件电子版报省龙舟协会和奎文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赛事主办单位联系人:王 铎,联系方式:18615171021;邮箱:sdslzxh @163.com。赛事承办单位联系人:史立章,联系方式:13011676799;邮箱:kwtyj@163.com。逾期以弃权处理;报名表必须电脑打印,手写无效,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 (三)报到: 1、请各代表队于9月15日,到蓝基尔酒店(潍坊市奎文区宝通东街与潍州路口西行200米路北,距离比赛场地步行10分钟);潍坊市第一招待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5129号,胜利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报到;各参赛队伍提前与赛事接待联系人马云平(15269627812)联系,确定入驻酒店,报道后在大会工作人员协助下办理入住手续。 2、请大会裁判员于9月15日,到蓝基尔酒店(潍坊市奎文区宝通东街与潍州路口西行200米路北)报到,并在大会工作人员协助下办理入住手续。 3、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于9月15日下午17点在潍坊白浪河湿地公园鸢都湖景区(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北王茶城,玉泉街西行500米,鸢都湖九龙水上俱乐部)召开。 4、线下比赛项目,承办单位负责运动队往返赛场的车辆,仅限于在指定酒店,如运动队自行安排酒店,则交通自理。 十一、裁判和仲裁 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及裁判长、裁判员由省龙舟运动协会选派,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潍坊市体育局、潍坊市体育总会、潍坊市龙舟运动协会选调。 十二、录取及奖励办法 200米直道竞速赛和500米直道竞速赛设一、二、三等奖,1名为一等奖,2-4名为二等奖,5-8名为三等奖;分别颁发牌匾和证书;设 “优秀裁判员奖”,并颁发奖杯或奖匾。 十三、防疫要求和规定 (一)加强联防联控。完善相关场馆、酒店、餐厅、交通工具和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人员管控。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实行“健康码”绿码准入制度。 (三)加强防控力量。根据赛事和活动规模、项目特点、人群密度,配备足够数量的医护人员和防护物资。 (四)原则上实行空场比赛。比赛现场,观众观赛要求间隔就坐,总数不超过观众席容量的50%,视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工作情况,动态调整比例。 (五)优化赛事组织。简化开闭幕式、颁奖仪式等环节,合理规划人员流线,采取观众区与运动队隔离措施,避免人员交叉。 十四、其他 (一)各单位参赛人员差旅食宿费、保险费自理; (二)竞赛官员、仲裁、裁判的差旅费、食宿费和酬金由大会承担。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由山东省龙舟运动协会负责解释。 文章摘自:微信公众号 原作者:潍坊市龙舟运动协会
原文地址:https://www.ps-boat.com/news-19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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